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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發布日期:2022-03-10 15:52

2021年,武漢市江夏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新發展格局,按照“突出重點,破解難點,做出亮點”的思路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進各項工作依法規范、依法管理和依法運行,為打造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高位推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戰略定位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觀大勢、明大勢,方能謀大事。一是適應新形勢,立足新起點,搶抓新機遇,啟動法治建設新布局,形成“委員會統一部署、辦公室統籌協調、協調小組分領域負責、成員單位具體落實”的法治建設工作新機制。組織起草法治江夏、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五年實施方案,精心繪制全面依法治區施工圖。“指揮棒”樹起法治權威,“關鍵少數”起到關鍵作用。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業務部門具體抓,人人有責任、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二是制定《2021年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重點內容安排》,印發《江夏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21年度集體學習計劃》,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納入學習計劃,組織開展3次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報告會;圍繞《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組織開展1次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研學。三是堅持“六個不干預”原則,支持區本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群團組織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督促領導班子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法辦事,不得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

(二)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一是堅持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定期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將法治建設納入地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法治建設與績效目標考核掛鉤。制定《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國專項考評細則》,提高法治建設在依法治國成績單中的比重,明確工作任務,細化考評指標。二是組織開展2021年度全區依法行政專項督察、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等工作,以督察方式促進各項工作提質增效。認真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全區83家成員單位100%簽訂法律顧問協議,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三是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法治實踐,突出問題導向,加強理論研究,為我區法治建設工作提供理論支撐和決策參考。2021年共形成8篇調研文章,其中榮獲國家級獎項2個,省級獎項3個,在江夏區地方人大《調查研究文集》發表2篇,1篇論文即將在省級核心期刊《法治湖北》上發表,積極申報2021年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全區首次成功申報并立項的2020年度法治湖北建設研究課題,順利通過省司法廳評標委員會評審驗收并予以結項,為我區的法治調研工作再添絢麗一筆。

二、服務大局,依法履行政府法定職能

(一)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大力弘揚“店小二”精神,堅決執行“十必須十不準”,全面梳理公布區“市民之家”群眾和企業“審批不見面”和“僅跑一次”事項。今年以來,我區(區、街、村)三級依申請政務服務類事項總數為19972項,36個區直部門發布政務服務事項總數1603項,16個街道(產業園區)發布政務服務事項2423項,352個村(社區)發布政務服務事項15946項。開展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系統對接,實行區街村“一網通辦”全覆蓋,推廣“一窗通辦”“一事聯辦”,探索“開工備案制”“拿地就開工”創新舉措;搭建“零跑腿”遠程踏勘平臺,下放工業項目審批權限至經濟開發區;建立疫情特殊時期辦案“綠色通道”,保障企業資金流轉、恢復運營;加強與監委機關、檢察機關銜接,嚴厲打擊貪污瀆職,切實防范投機尋租行為。

(二)推行動態清單管理。一是明確審批職權范圍,將項目審批、備案、核準、程序、資料、時限等辦事程序和以工代賑、易地搬遷、社會事業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復,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公示,接受企業和群眾監督。二是簡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實行重點項目前期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制度,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做到按承諾時限辦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三是堅決貫徹《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建立清單實施工作專班、健全自查清理工作機制,全面梳理現行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獎勵、行政處罰等10類行政權力,詳細界定行政權力的事項名稱、設立依據、申報流程、申請材料,形成標準規范的辦事指南。

(三)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指定區法制事務中心,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明確由區直部門承擔法制工作的科室負責本部門合法性審查。堅持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作決策和上項目的前置門檻,未經評估不上會、不決策、不審批,從源頭上預防社會矛盾。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創新輕微違法容錯糾錯的柔性執法機制,采取宣傳教育為主、打擊處理為輔,嚴格執行“行政審批零超時”“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平臺,將涉企信息歸集工作和聯合懲戒相結合。將依法行政與優化營商環境、“好差評”相結合,將評價權牢牢地交到人民群眾手中。

(五)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一是領任務。組織參加全省優化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完成省市下達的各項重要指標清單任務,采取“月調度、季通報、年評估”的方式,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二是定規則。制定《江夏區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處理工作制度》、《江夏區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考核辦法》,采取季度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目前此項工作正等待市級正式發文。三是爭先進。積極開展省級營商環境單項改革先行區的申報工作,成功申報“‘拿地即開工’五證同發審批”和“深化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兩項改革試點,推薦區內9家企業參與湖北“青創貸”金融扶持項目。加大正面典型宣傳推廣力度,通過多渠道信息發布平臺,開展“優化營商環境面對面”、爭當服務企業“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金牌店小二”等活動。四是盯目標。開展省優化營商環境“清、減、降”專項行動、“項目落地”專項整治行動和“惠企政策”落實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落地。五是樹典型。開展江夏區“30名金牌店小二”評選活動,通過報名推薦、層層篩選、網上公眾投票,多部門聯合評審,最終評選出30名“金牌店小二”。

(六)改善社會信用環境。一是歸集公共信用信息。高規范高標準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歸集工作。我區信用信息歸集綜合評分位居遠城區第一位,全市第三位。二是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通過集中公示、重點約談、組織開展信用承諾等措施,推動治理對象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完成信用修復。目前,己全部完成13家治理對象的提示約談、信用承諾公示工作。2家運輸企業在交通管理局的監督下,正在向信用中國網站申請信用修復;3家老賴企業己履行司法判決義務,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三是以考促建切實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制定《2021年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目標考核辦法》,通過量化目標,突出階段性任務,延展考核維度,引導各部門在本行業領域中更好發揮信用體系的積極作用。

(七)提升社會治理水平。一是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1個區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10個街道、6個產業園區(風景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站,341個村(社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室,實現實體平臺全覆蓋。2021年8月,區司法局將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以及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體入駐區市民之家,為群眾和服務對象提供一站式的政務服務和法律服務。二是全區社區律師入駐“武漢微鄰里”,運用“法指針”平臺實現24小時線上服務,為村(居)民解答問題1371人次,解答率100%。18家律所共84名律師服務全區78個社區、276個村,實現了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全區律師采取微信、電話、講座等形式開展法治宣講300余場次,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31場次。三是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2021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69?件,其中民事案件340件、刑事案件229件,法律援助事務5657件,其中接待來電群眾1171?人次。四是進一步提升公證服務能級,切實解決與公證業務相關的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2021年共辦證2184件,其中國內案件1935件,涉外案件249件,未發現錯、假證。五是強化特殊人群管理,確保社會穩定。2021年共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2807人,累計解除2504人,目前在冊303人,全年累計在冊543人;在冊人員中無一人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為零。全年依法按程序完成審前社會調查評估122件,建檔率為100%。五是持續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制定“1+4”工作方案,在信息網絡領域,研發推廣“江夏無詐”手機APP,持續開展反詐“掃樓行動”,推廣企業反詐“小喇叭”,總結提煉高校反詐“139”和銀行涉案賬戶管控操作“3746”等工作方法,搗毀電信網絡詐騙窩點23個,刑拘犯罪嫌疑人301人,破案344起。

(八)依法保護生態環境。逐月收集上報行政處罰案件,錄入兩法銜接平臺和12369環境監察執法網站,及時向社會反饋環境執法動態力度,曝光違法當事人違法行為,強化社會監督,依法保護生態環境。2021年,累計立案行政處罰案21件,下達處罰告知書16件,下達處罰決定書16件,移送法院強制執行0件。

三、整體推進,依法完善行政制度體系

(一)積極鼓勵公眾參與。堅持決策程序法定化,確保過程的公開性和公眾的參與性。堅持決策內容透明化,每一項重要決策,都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公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并定期不定期將重要決策結果進行公示。建立健全制約機制,包括責任追究制、引咎辭職制等,優化整合“民呼我應”平臺。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嚴管發文的“最初一公里”。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履行職責、嚴控發文,對照《武漢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界定指引》相關要求,對內容相近、能歸并的盡量歸并,可發可不發的、沒有實質性內容的文件一律不發,杜絕照抄照搬照轉上級文件、以文件“落實”文件情況的發生。二是嚴管執行的“中間一段路”。將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職責落實到崗到人;明確審核范圍,做到應審必審;規范審核程序,做到有錯必糾。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等程序,規范性文件備案率達到100%。三是嚴管督檢的“最后一公里”。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檢查,督促全區各單位將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報送司法行政部門審查。建立復查機制,將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四是嚴管文件的“全生命周期”。依法做好文件動態管理,全面清理與優化營商環境、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文件內容。經核查,區政府現行有效的23件文件,均不存在此類問題。

四、多方協同,推動重大行政決策民主科學合法

(一)加強管理,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我區實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指定由區司法局法制事務中心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明確由區直部門法制科室負責本部門合法性審查。對應當納入重大行政決策范圍的事項進行梳理,共收集全區29家單位提出的55個議題。擬定區城管執法局提出的《武漢市江夏區燃氣專項規劃(2021年-2035年)》作為我區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代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夏區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送審稿),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于2021年4月11日、5月20日分別提請區人民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在江夏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按規定完成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五大程序。

(二)積極參與,履行法制參謀職能。我區的合法性審查主要涉及招商引資、項目建設、資源開發、征地拆遷等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項。2021年共完成140余件對區級行政決策、政府民事經濟協議的法律審核,依法提出針對性的法律意見,為區政府決策提供了有力參考。

五、權威高效,推動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

(一)在打好執法改革“組合拳”上下功夫。一是持續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制定四大領域改革實施方案,對職責整合、隊伍組建、工作機制、規范管理、執法保障等改革主要內容進行系統明確。組建市場監管、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實行區級“局隊合一”體制,以局機關名義執法。二是積極推進街道綜合執法改革。建立由街道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轄區內綜合執法工作,以街道綜合執法中心為主體、重點部門派駐執法、相關部門報到執法相結合的街道綜合執法體制。

(二)在加強執法隊伍力量建設“硬底盤”上下功夫。一是加強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區應急管理局開設2021年度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組織執法人員前往湖北省自然災害工程救援基地,進行準軍事化全封閉培訓;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土地法規”等專題培訓;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結合普法“六進百場”活動開展法治培訓,重點講授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區共有29家行政執法部門制定完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今年,全區依法公示行政執法事項共計10454條,依法公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等執法信息共計70045條。配備記錄儀、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等設備1240余臺(套、只),采用音像記錄案件3299件。配備法制審核人員137人,包含法制工作人員、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等。三是加強執法監督,切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開展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涉企行政許可事項專項監督檢查,對突出的涉企執法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組織開展全區行政執法單位及人員資格清理審查,舉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參考人數1642人,合格人數1556人,合格率達95%,進一步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

(三)在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重點論”上下功夫。

結合2021年街道賦權工作實際,由區司法局牽頭,組織區城管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和湖泊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園林和林業局等9個部門全面梳理下放的賦權執法事項、自由裁量標準,對適用原則、裁量規則和程序、處罰案由、標準、幅度進行細化,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更新。積極對接市直相關部門,將賦權執法事項及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植入結合武漢智慧城管執法監督平臺,實行標準化、電子化、智能化管理。

六、抓鐵有痕,將行政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一)自覺接受各類監督。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街道(開發區)主要領導、區直主要部門負責人簽字背書,年初對重點工作作出承諾,年底對完成情況進行匯報。自覺接受人大法治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推動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由“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

(二)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健全“民呼我應”平臺體系和工作機制,推動問題訴求“快接快處、快辦快復”。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建立健全信用紅黑名單管理制度和聯合獎懲措施清單,加強監管銜接,落實監管措施,對守法守信者無事不擾、有求必應,對違法失信者利劍高懸、處處受限。

七、多元共治,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一)依法化解糾紛。一是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健全完善區、街、村(社區)三級民調組織網絡,通過視頻授課與線下自學等方式,開展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和聘用資格考試。全區共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221次,調處矛盾糾紛4881件,街、村(社區)調處3268件,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調處1613件,其中重大疑難糾紛118件,調處成功率達100%。二是開展調解案件專項排查。根據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工作要求,推動“6+1+N問題”的整治,組織全區開展調解案件專項整治,共排查糾紛227件,其中重大疑難糾紛142件,公調對接糾紛85件。三是完善矛盾糾紛調處預警機制。為及時應對疫情帶來的矛盾糾紛形態種類的變化,對《江夏區矛盾糾紛調處預警機制》進行完善,增加“突出重大疑難糾紛應急處置機制”,細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法、調處流程等工作要求。四是建立陽光信訪和法治信訪。通過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干部定期公開接訪、領導干部包案、信訪信息研判預警、聯合接訪等多項工作機制,推動信訪問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2021年,在全區部署開展的信訪積案和重點信訪案件化解活動中,共化解信訪積案101件,有效減少了信訪存量。

(二)加強行政復議。一是發揮行政復議提高效率的“主陣地”作用。通過政府常務會制定“一把手”應訴的標準、方案、考核細則,引入聽證和專家論證等形式,妥善化解大量行政爭議。截至2021年12月,我區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3件,審結17件,不予受理9件,其余7件尚在審理中。在區法院組織開展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執法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吳建國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二是發揮行政復議改革方案的“主攻手”作用。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武漢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落實體制改革,集中行使復議權,并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對《武漢市行政復議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出書面建議。提速推進復議改革與普法宣傳相結合,大力推廣行政復議化解糾紛快、申請無費用、矛盾解決好等優點,不斷提高復議的社會認可度。三是發揮行政調解化解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巧妙化解行政爭議,強化行政復議調解,推動6起案件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撤銷共識。對于長期信訪人員,通過撤銷、責令重做等復議糾錯方式,耐心細致地做信訪人工作,達到息訴止爭的效果。

(三)強化普法宣傳。一是加強指導督查,貫徹落實普法責任制。制定并下發了《2021年江夏區守法普法工作要點》、《關于2020年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和無紙化考試工作情況的通報》、《關于報送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的通知》等文件,指導全區各成員單位制定本單位“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二是健全參與機制,科學謀劃“八五”普法規劃。通過“掌握江夏”APP向社會公眾發布《江夏區公開征集“八五”普法規劃(2021-2025)意見建議》,動員社會各界為江夏區“八五”普法規劃的起草制定建言獻策。三是強化創建舉措,全面提升法治宣傳實效。組織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在全區開展以“傳承紅色基因 共筑國家安全”為主題的系列法治宣傳活動,推進國家安全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網絡活動。組織開展“六進百場”系列主題宣傳活動,依托武漢市普法宣講人才庫,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為主題,在全區范圍開展7場“六進百場”系列活動,奏響民法典宣傳“最強音”。加強長江保護法宣傳教育工作,印發《關于加強長江保護法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指導全區成員單位將《長江保護法》學習宣傳作為本單位法治建設工作重點內容納入本系統本部門“八五”普法規劃中。依托融媒體打造“江夏普法”升級版,在江夏電視臺采用“案情報道+專家點評”的模式,對電視普法節目《法治之窗》進行全方位改版升級。在“掌握江夏”APP首頁開辟《律師在線》網絡公益普法宣傳平臺,由專業律師全時在線免費提供法律咨詢,解答群眾法律疑問,為群眾提供“訂單式”“點餐式”普法服務;增設“法治江夏”專題,展示我區法治建設成果、推進法治江夏建設,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共享共治。

八、以上率下,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樹立用人導向。組織部門嚴格將法治工作要求納入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體系,確保把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的干部,任用到黨和人民事業需要的崗位。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按規定向政法系統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對擬任人選的法治素養等進行審查,促進全區干部提高法治意識。

(二)優化培訓考察。制定《江夏區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實施意見》,建立新任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試、向憲法宣誓和旁聽庭審等制度。舉辦區管干部專題輪訓班,將依法治國等學習專題納入主體班教學內容,依托“武漢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學院”平臺,做好領導干部網絡培訓督學。

(三)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一是堅持以學促改,確保學習教育入腦入心。全區政法各單位共開展專題理論中心組學習38次、參觀“紅色圣地”和廉政教育基地29次、黨委(黨組)書記講黨課60余場次,選樹政法英模、先進典型20余個,全區政法干警撰寫學習心得和讀書筆記2000余篇。二是堅持政策導向,確保查糾整改走深走實。深入開展自查自糾、頑瘴痼疾整治和“七查”工作。通過政策宣講、自查填報,796名干警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自查問題填報率94.1%。三是堅持開門整頓,確保為民服務有招有式。組織服務對象、特殊群體、困難企業、困難群眾“開門納諫”103場,收集、辦理、反饋意見建議332條。向“兩代表一委員”等發放《一封信》1000余份,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集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51條,讓群眾看到改變,得到收獲。

一年來,我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上級的最新要求和人民的更高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的城鄉之間、南北之間進展不平衡;二是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力度有待加大;三是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主動性、自覺性不強;四是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和能力水平參差不齊;五是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還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在加快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關鍵之年,按照區第六次黨代會的部署,繼續沿著法治政府建設中長期目標,統籌考慮好區內區外形勢、法治建設進程和江夏人民需求,著力抓好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提高站位,在實際行動中自覺貫徹法治思想。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始終,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繼續用好法治督察“指揮棒”,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推動“關鍵少數”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正確處理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的“和諧共鳴”關系,高標準謀劃、高質量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和基層治理等各項工作。二是行之有規,在狠抓執行中大力提升法治水平。完備制度、加強法治執行力,從源頭上確保政府行為科學性,深化訴源治理,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穩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規范執法、激活法治內生力,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充分運用好法律顧問這支隊伍,確保法治建設工作出成效、有實效。三是緊貼實際,在服務發展中全面加強法治保障。加快法治建設與優化營商環境、基層“智治”、深化改革等重點工作的有機融合,使依法治區工作更加貼近實際、貼近中心工作。用法治優化營商環境,用法治助力重點攻堅,用法治規范基層治理,總結經驗、深化完善、由點到面,確保社會大局整體和諧穩定。四是統籌協調,在系統推進中充分凝聚法治合力。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要發揮好參謀助手作用,各部門、街道“一把手”要認真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確保依法治區工作再上新臺階。加快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做精法治專門隊伍、做優法律服務隊伍、做強法治一線隊伍、做大法治志愿隊伍,為法治江夏建設提供堅實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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