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臨時用地批準書夏土臨字[2024]005號
發布日期:2024-12-04 15:13 文章來源:江夏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武漢都市區環線西南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你單位因武漢都市區環線漢南過江通道項目工程建設項目需要申請(山坡段)三期(存梁區、材料翻拌場及堆放場)臨時用地。經審核同意臨時使用江夏區山坡街光輝村、向陽一村集體土地4.6925公頃(不含耕地)。
臨時用地期限:2024年12月4日至2028年8月31日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說明:
1、你單位只能在臨時用地上修建臨時簡易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2、臨時用地到期后,你單位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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