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夏勞人仲告字【2025】35號)
發布日期:2025-03-19 09:00 文章來源:武漢市江夏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武漢禾耀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熊宇訴你單位勞動爭議案(夏勞人仲案字【2024】1721),現依法公告送達夏勞人仲裁字【2024】1721號仲裁裁決書。你(單位)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來本委(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道興新街124號三樓)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本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裁決存在撤銷情形的,可在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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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夏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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