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界街依法規范執法辦案 優化服務營商環境
發布日期:2022-04-21 15:40 文章來源:江夏區融媒體中心為打造規范、公正、文明、和諧的營商環境,近期,五里界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在一起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驟、期限等實施、履行法定程序,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2021年12月21日,五里界街道綜合執法中心收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移送批后建設工程違法建設的函》、《關于批后建設工程違法建設技術認定及處理意見的函》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執法隊員進行調查。
經調查核實,某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擅自在28#商業用房地下新建1層設備間,建筑面積570.23平方米;在29#商業用房地下新建1層設備間,建筑面積181.6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51.89平方米,屬于違法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2022年1月4日,五里界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對某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調查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改正,同時攜帶相關資料到執法中心接受調查。
2022年1月25日,某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案件的委托人攜帶相關資料到五里界街道綜合執法中心接受調查。根據相關規定,認定該建筑屬“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違法建設,建設單位應書面承諾,對可能引發的上訪、行政復議及司法承擔一切責任,并做好業主協調解釋等相關后續工作。鑒于當事人未按期改正,根據相關規定,五里界街道綜合執法中心擬對某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違法建設作出如下處理決定:建議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罰款,給予當事單位人民幣壹拾柒萬伍仟玖佰陸拾貳元陸分(175962.06元)的行政處罰。